品牌:康普 | 型号:9-21957-1 | 使用温度:30℃ |
储存温度:30℃ | 抗拉强度:1000000000N | 抗压强度:100000000N |
适用范围:机房设备 | 9-21957-1康普大:大对数线缆供应商 | 康普大对数线缆代理商:9-21957-1供应商 |
9-21957-1大对数:9-21957-1大对数总代 |
13620940823曹小姐,QQ1838168072 康普 9-21957-1大对数总代
1) 出厂检验项目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时,应判该盘电缆不合格。但若不合格的项目为导体直流电阻、直流电阻不平衡、工作电容、电容不平衡和固有衰减时,应加倍抽样就该项目进行检验,并应考核两次的测试值;仍不合格时,应全检。
2) 出厂检验中的抽检电缆若有不合格项目时,除该盘电缆应判为不合格外,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电缆就该项目进行检验。若仍有不合格,则应对该批电缆的该项目进行全检。
6.4 型式检验
6.4.1 在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。
6.4.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电缆产品中至少抽取3盘。样本应具有代表性,一般应包括不同线径和大、中、小标称对数的电缆。
1)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9所列的全部。
2) 对于第6.3.3条的抽检数量应为出厂检验时的两倍。数量不足时全测。
3) 有关导体、绝缘的性能,每盘每种颜色至少抽取两个样品,其它项目每盘取三个样品。
4) 绞对节距一项,应至少每种节距抽测一对。
6.4.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也应进行型式检验:
1) 正式生产后,产品结构、生产工艺、原材料其中之一有较大改变时。
2) 初次投产或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。